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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2023-07-11 11:44:49 来源:本地宝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时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资料图片)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贷款前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应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7.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设立居住权。

8.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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